您好: 我在南京办理好了我和女儿(两岁)的迁移证,现在我想到大通区九龙岗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,请问要带什么材料? 下面四个材料就够了吗? 1. 我和女儿的户口本 2. 我的身份证 3. 女儿的出生证明 4. 南京的迁移证 谢谢!
网友: 您好!首先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。 办理时请携带:迁出人员居民户口簿、居民身份证;小孩的出生证明;户口准迁证。办理户口登记事宜,应由申请人到辖区派出所(户办大厅)办理。申请人因特殊原因无法办理的,可由户内户主或其他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户内成员持双方《居民身份证》办理。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,欢迎您继续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!
安徽公安网 淮南
2016年6月8日